2007年6月16日,绵阳市招生自考办党支部召开党员和干部大会,传达市教育局党委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会议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叱利华主持。支部副书记杨兴友同志传达了市教育局党委6月15日下午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委书记谭力同志在省纪委电视电话会后的重要讲话,安排了市招生自考办的学习、贯彻意见。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市招生自考办书记、主任叱利华同志在会上就贯彻《规定》提出了五个方面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二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提高认识;三要把认真贯彻实施《规定》和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的工作结合起来;四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五是我办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本规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并指出,中纪委出台《规定》是为解决当前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也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也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杨兴友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