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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育局未雨绸缪切实规范普通中学宣传行为
发布时间: 2007-06-22 作 者:绵阳市教育局 来 源:绵阳教育信息网
 

    中考成绩已于昨天揭晓,广为社会关注的高考分数也将于最近两天公布,各普通中学围绕高考、中考成绩以及招生开展的宣传工作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为维护绵阳教育的良好形象,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氛围, 6月21日,市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学宣传行为的意见》,就各普通中学宣传行为进行了进一步强调。

    会议明确了普通中学宣传行为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即:各学校要做好市场策划,选准宣传角度,造好宣传声势,选好宣传的方式和地点,展现绵阳教育蓬勃向上、健康发展的良好形象的同时要注意宣传策略,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必须讲求诚信;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宣传,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中原则上不在市内打广告,其对外宣传稿件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审核、签章。市直属中学、市级示范初中和市级及以上校风示范校在市内外宣传,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各学校不能直接到生源学校通过开招生咨询会、散发宣传资料、利用家长会宣讲等进行招生宣传;高考、中考和竞赛等成绩的宣传,应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数据和名目为准,不得含混其辞,不得篡改。凡对外宣传市和市以上的成绩、名次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各普通中学对外宣传的基数以市教育局基教科掌握的基础数据库为准。宣传稿件的语言应真实、准确,不能夸大其辞,不能使用“第一”、“首位”、“唯一”、“状元”等词语;普通中学高考、中考、统考不规范的有效上线人数均不纳入统计和宣传。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对违反《意见》的,将视其情节,分别予以严肃处理。一是对当事学校、当事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当事学校在媒体上予以更正;二是给予当事学校和校长当年年度考核降等处分;三是当事学校当年不能评优,当事学校校长当年不能评优晋级。涉及到高考方面的内容,将在高考评价方面作降等处理。四是取消当事学校示范学校称号(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将建议省教育厅取消其称号),取消当事学校校长“优秀校长”、“明星校长”等荣誉称号。五是酌情扣减有关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当年下拨经费。

    市教育局局长王和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就高中招生执行“三限”政策,高三假期补课、学校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强调。

                                                
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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